金科輪科輯要

《金科輪科輯要》原序

天心仁愛,

特頒:《金科輯要》一書,發明:天律,而又曰:陽律。

于咸豐六年,乙卯之冬,

文昌帝君,降筆於湖南,時間三載,乃得成稿,刊行者也。

《輪科輯要》一書,發明陰律,

自同治甲子之冬, 孚佑帝君臨湘,

垂訓以人事不濟,僅輯十卷,梨棗強成。

光緒辛巳再降,又經三載,至甲申春,稿方告畢。

《二科》即成,相為表裡,均以“八德”為宗。

金科,補陽律之未周;

輪科,補金科之所不及。

賞善罰惡,筆法春秋;起死回生,功同華扁。

二科之出,數十年於茲矣。

無如世變滄桑,風俗人心愈趨愈下,

中國竟成一病夫,而坐以待斃也。

嗟嗟!因不揣固陋,

大其聲而疾呼曰: 二科必讀!二科必讀!!

且望:信善仁人,同聲贊助,商農工賈,一律遵行。

將見:

禹甸回春  四野無乖戾之氣

堯天共樂  八方現瑞慶之雲

天下芸芸,精神振奮,國中嗥嗥,氣象光昌,

百體安舒,同登壽域,幸何如也。

若是者,庶不負  呂、文二帝救世之一片苦心,

而本文之言,句句珠玉良言, 乃世人之福也。

辛未年秋九月華期十日 天一子 敬序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第一 問答

問:《金輪二科》文成,數十卷,不外“情理”二字,

 吾人一生行事,只要本乎天理,順乎人情,

無入而不自得也?何必一定要讀《二科》?

答:自古,有情理外之妄人,

自古,無情理外之聖人,

《四書五經》不出夫情理,

若知天理人情者,《四書五經》均可不讀也,

若然,則天生聖人,亦多事也。

上古穴居野處,茹毛飲血,於今行之亦可也。

聖經成于聖人,聖人可以不讀也。

二科教人超凡入聖,唯聖人可以不讀也。

唯二科可以不讀也,必聖人也。

唯二科不必讀者,必妄人也。

後孔子而聖者,非孔子無以法。

不能不讀聖經,即不能不讀二科。

謂不必讀二科者,其以聖人自居乎?亦妄人自居乎?

問:二科引人超凡入聖,子何言之過高?

千古有幾聖人?千古有幾孔子?

吾不敢超凡入聖,吾亦可以不讀二科。

答:子不能為聖人,敢為賢人乎?

不敢為賢人,敢為善人乎?

不敢為善人,將為惡人乎?

為惡人,則不免於科律之誅矣。

問:二科均以八德為宗,吾人只要行持八德,

 何必一定要讀二科?

答:《四書五經》均言八德,

何以天既生聖人,以發明《四書五經》,

而又特頒二科,垂之下宇,

天即非好為多事,吾人又何以不讀二科。

問:二科均言八德,讀金科可以不讀輪科,

 讀輪科可以不讀金科,何必一定二科俱讀?

答:金科所言者天律,輪科所言者陰律。

二科相為表裡,未有得其表而不尋其裡者,

亦未有得其裡而不先尋其表者,

此為理之當然,而亦勢所不得不然者也。

問:二科條文浩繁,實為中下人說法。

即聞先天妙道,應以無為為宗,

掃除色相,五蘊皆空,二六時中,至誠不息,

讀二科反成多事也?

答:末世人心陷溺,誰能頓悟上乘?

且三期三教匯參,缺一何能成效?

如道之修煉、佛之皈依,必先有儒之行持。

二科條文,悉本六經,為誠意正心之正軌,

為修齊治平之要道(修己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),

自古無不聖賢之仙佛,

真心修煉者,尤不能不詳加披閱也。

問:古人有言:“識時務者為俊傑”。

方今一般上智,皆雲:“破除迷信,打倒神權”。

二科所雲,前因後果,類於迷信。

降祥降殃,實是神權值此潮流洶湧,

如是一定要讀二科是真不識時務者?

答:反乎真理,乃是迷信。

二科所言,皆真理也,何得謬言迷信?

自古至今,人神一理。

天理良心,人也,反此則人非人也。

聰明正直,神也,反此則神非神也。

果人也,必不能打倒神權。

果神也,其權萬不能打倒。

神不能限制人之必作善,而不作惡也,

人亦何能打倒賞善罰惡之神權?

且,神滿太虛,無處不有神。

人不能入水,而水中有水神;

人不能入火,而火中有火神;

人不能立腳於虛空,而虛空有過往神。

神所到,人不能到,其將何術以打倒之哉?

實不過打倒自己之天理良心,而自喪失人格耳。

問:吾欲熟讀二科,以盡推行之力,

 其奈信從者少,障礙者多,何?

答:世人只要有一分天良存在,無不崇奉二科。

論語雲:“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”。

只愁有力者,不肯推行。

各方各地,何愁無人贊助?

其或偶有障礙,亦不過其人自為障礙,

無緣領受此書耳,究竟何能障礙此書哉?

問:二科所言,賞善罰惡,細入毫釐,

固足以救正人心,挽回末劫。

然此書出於清末,與當時政體相宜,

恐不適合於現在之時局,

且恐發生意外之事,致礙前途,

則二科讀也可,不讀亦未賞不可?

答:末劫三期,道魔並闡,

善聯善類,惡共惡群,

氣味不相投,如隔數萬里。

豈特風馬牛不相及哉。

況賞善罰惡,乃上天特權,絲毫不由人作主。

二科為鴻恩而特頒,

有奉行者,自能上叨慈佑。

豈有既頒之,而複又遣魔以擾之。

斷無是天,即斷無是理。

經雲:群魔領旨下世之時,有跋扈飛揚之勢。

當時,天尊大放金光,群魔俯伏,惶恐聽命。

 

 

 

曰:爾等下世,只許掃除惡類,

 善信男女,切勿妄加蹂躪。

群魔唯唯。

然或間有考征者,

乃個人前因所關,究竟何傷大體?

如果清濁不分,任行橫逆,而漫無限制,

則世界其無人類,而二科所言,皆非矣, 子何過慮若是。

問:二科條文浩繁,讀亦不易,

 如有精神不濟,為之奈何?

答:世人雞鳴而起,孳孳為利,鞠躬盡瘁,無有寧日。

營營擾擾,到死方休,誰雲精神不濟?

其所以然者,利心為之也。

假使認定二科為奇貨可居,認定二科為至寶可貴,

雖夜以繼日,坐以待旦,朝夕研求,

亦所勝任而愉快者也,又何至有精神不濟之託辭?

問:二科所言,悉本六經,何足為奇?

物以少為貴,此書遍滿天下,又何足為寶?

非奇非寶,似乎可讀、不可讀也?

答:六經,所言者“理”,理,乃明其當然;

二科,所言者“法”,法,則細入毫髮。

藏之天府,秘之玉庫。

使非 呂、文二帝請頒(呂洞賓,孚佑帝君。南斗,文昌帝君)。

下土肉眼凡夫,何能一睹?自生民以來,未之有也。

凡我人類,如能依法行持,

求富在是,求貴在是,免災免劫在是,

裕後光前亦在是,超凡入聖亦在是,

天下之寶,無過是者。

豈特曰寶,實為寶中之王耳。

問:二科條文細密,開卷了然,閉卷茫然,

 記憶力不健全,讀之亦似無益?

答:如能心存濟世,志願度人,

擇其重要者,向眾宣言,

每段每條曾經演講者,斷無不能記憶之理。

果能立功立德,天必賜爾靈性,

暗中且能得種種快樂。

古人雲:“為善最樂”,豈欺我哉?

問:二科推行,交由各方各地,仍將書價收回,

輾轉流通,固為推行辦法之一。

然近年來,劫運愈重,生活愈難,羽毛不豐,

有心無力,限於書價昂貴,

而不能購置者,為之奈何?

答:世多有不惜多金而建築高樓大廈者,

亦有不惜多金而購置肥馬輕裘者,

每於此二科區區之數,不免有懍吝之心。

是誠不識二科為傳家至寶,

承前啟後、裕後光前必要之奇書。

稍有能力者,無論矣。

即是極貧之士,亦當:節衣縮食而購置二科,

以為轉移造化之助。

若因書價而自限,誠可惜也,是誠薄待自身也。

以此書之關係,理應家各一部,人手一冊。

不特自撐門戶、立有家庭者,應各置一部。

即為雇工、為奴僕、為下愚一十八等,

均應深知,方能生存發育於世界。

噫!二科關係如此,凡屬人類,其可忽乎?

問:各種善書,多由慈善機關印送,

至於二科,出自清末。

近數十年來印送者,已遍及各省矣,

子於推行辦法,何必一定要收回書價?

答:二科出世,雖數十年。

行於各省者,實居少數,但以少數人之財力,

何能人人即送?博施濟眾?堯舜猶以為難,

況處於浩劫頻仍、財力日絀之時乎?

如子之說,有似凶年饑民,

必待它方仁人施濟,而不自尋草根樹皮,

以救暫時之急,而饑餓以死者是也。

至於收回書價,不特輾轉流通,

且使購取者重視此書。

從前多有得之印送,

置之高閣塵積而竟不一展閱者。

正古人所謂:若教容易得,還是等閒看是也。

問:吾見信善,有將二科購置案頭,

 竟不一閱者,竟不一讀者,何故?

答:二科為空前未有之奇書。

有:孽障甚重,終其身,未聞二科書名者;

有:對面相左,見如未見者。

蓋以二科所在,有神靈呵護。

其或前因太差,

有:冤魔蔽其二目者;

有:陰魔塞其心竅者。

然使一念真誠,天亦必與人以自新之路。

且購置於案頭,亦輕財重道之一,

是其善根已植,若得多數善信為之引導,

重門洞開,終必能引起興味, 當有憤然而起者也。

問:有購置二科,經同仁一再敦勸,

 乃偶爾披閱,輒欲倦臥者,為之奈何?

答:如是人者,陰魔作障,善念未充。

如果時時在善,念念在善。

有一份善,即有一份陽。

有一份陽,即退一份陰,

譬如平地雖覆簣進吾往也,何患無進境哉?

 

 

 

問:有自號“學優之士”,

於書無不披覽,二科亦頗加研究,

惟於所行所為,實大相反,何故?

答:天下惟真知者,乃能實行。

斷未有知不真而能行之力者。

吾人對於二科當日置案頭,

如南容之三複白圭,德業或者其有進乎?

問:通常學者無論矣,其有說法度人,

人皆稱為“高級先生”,而其行為,

亦與二科多相反之處,何故?

答:高級者,其名乎?其實乎?

如能體行二科,其名非高級,其實已高級矣。

不能體行二科者,

其名雖高級,其實非高級也。

儒家行持,重名乎?重實乎?當不待辨而知也。

問:吾嘗見有曾讀二科,品行仍卑劣。

 未讀二科,而其人反純正,此何故也?

答:讀與不讀,其關係在彼,而不在此也。

其人果卑劣也,若不讀二科,其卑劣或者更甚。

其人果純正也,若讀二科或者益資深造,

豈可執一以為定論哉?

問:如子之說,二科非讀不可,何以二科未出以前,

亦有許多為聖為賢、成聖成佛者矣?

而二科既出,於今已數十年,

乃世風日益澆漓,人心日益敗壞。

二科之出,出如不出,不如不出,不如不讀?

答:二科之出,正以世道人心日趨敗壞,

特為濟困扶危計耳。世界於今,壞極矣。

百孔千瘡,陰霾四布,病狀垂危,

已具岌岌不可終日之勢。

二科推行一分,則陽氣收回一分。

如果二科普及,定能遍體陽和,起死回生,將於二科是賴。

問:二科頭緒紛繁,少年人限於浮華,而難入理;

中年人不易記憶,又何能體行?

若必責以讀二科,是誠苦人所難也。

答:少年人,氣多浮華,使能詳閱二科,

則不難轉浮而為誠,變華而為實。

即成且實,則入理矣。

至於中年人,記憶力減,

可于士、農、工、商各類擇之,

自屬某類,先閱某類,然後以次,推及其餘,

且亦不必一一強記。

但取其切身關係者,詳閱之可也。

吾人既有志於善門,

則凡罪大惡極之事,萬不取為。

明知不可為之事,萬不忍為。

逐條披閱於切己之事,實居少數,

又何至苦於記憶,而不能遵行者哉?

如必謂少年人浮華,難讀;

中年人苦於記憶,不易讀;

則老年人心力俱衰,更不可讀。

果如子說,則天下無可讀之書,

天下更無讀書之人矣。

文明古國,得不淪于夷狄乎?

問:二科為轉移造化、改造人類,無上妙寶。

子已言之甚詳,餘亦深味其美業,

已整頓精神,常常披閱,然精神有時而懈,

間亦或作或輟,自治能力因而薄弱者,

余尚如此,何敢貴望於人?

答:子欲得大利益,尤當盡力推行,廣為勸導,

使親族、戚友,各備是書,同氣同聲,一體研究,

不至一齊人傳,眾楚人咻。

則此身已在莊嶽之間,

即使自治能力薄弱而逢生麻中,不扶自直矣,

又何患難精神不能振作也哉。

 

第二 願力

吾願世之為師長者,

 各備二科,擇授生徒,則其門下,必多成就。

其教育前途,多必榮光。

在教育格中,定能自下而上。

教育格:

 上:得賢能子弟,教誘成上品賢能。

 中:得賢東慧徒,俸重禮隆聞有作,成上品賢能。

 下:一世老于硯田,俸中而館不失,

 東賢而慢不無,子弟少有作成。

 次:一世老于硯田,俸微東暴徒頑,

 教雖終身,教誘子弟無有作成。

此:四等也,

其他無識訓蒙,直為糊口養生,不在四等之列。

 

吾願世之聘師教授子弟者,

於《四書五經》外,將二科、八德案證,

及敬惜字紙、愛惜五穀、禁傷蟲蟻、

入孝出弟、灑掃、應對、進退,力可辦到之事,

一一托師擇授,切不可僅以詩文寫作了事,

則將來成就,定異尋常。

吾願世之家長者,各備二科,教授家庭子弟。

使男女老幼,一體遵行。

賢孝子孫,定能光前裕後。 吾願世之為族長者,

勸導族中,多購二科,敦行毋忽,

則其宗族,當必日益繁盛。

而其族長,必能為人之所欽仰,

表正一方,而入“聞望格”中矣。

聞望格:

上:德行美譽。

中:才能美譽。

下:清潔美譽。

 

吾願世之為鄉党領袖者,

於其鄉黨之中,廣為勸導,

多置二科,培養正氣。

正氣一足,百邪自消,

匪類潛蹤,強梁斂跡,

何須多金?而功同寨堡。

不勞人力,而效等團防。

仁裡德鄰,所在皆是也。

吾願世之文人學士,

勿作淫詞豔曲,敗俗傷風。

勿弄刀筆害人,傾家蕩產。

詳究二科,宣揚八德。

所到之處,與有緣者,擇要演講。

言之透,則領悟深;

領悟深,則效力大,

相得益彰,何難挽回末俗。

吾願世之巨室富翁,

廣出資財,助印二科,

輾轉流通,推行中外,

使日月所照,霜露所墜。

凡有血氣,莫不尊親,

亦何難大地回春,共睹堯天舜日。

吾願世之高居權位者,

曉諭所屬,尊崇二科,奉行勿忽,

則其四境之內,祥和所召,物阜民康;

士農工商,同心愛戴。

高而不危,所以長守貴也;

滿而不溢,所以長守富也。

何至如今日之犯上作亂、

爭地爭城、干戈不息也哉。

吾願世之設台宣講者,

將二科案證條文,向眾宣揚,

使婦孺鹹知二科二律,

各安本分,無敢妄為,

亦造無邊之福也。

吾願世人開團演戲者,

將二科案證,譜之戲曲,高臺勸化。

毋唱夷行,毋毀禮教,毋誨盜,毋誨淫,

專以忠孝節義、改良社會、喚醒人心,

則其主任人員,必能上邀天眷,蒙恩賜福,

凡有所求,當能如意而獲也。

吾願世之演留音機者,

根據二科事實,譜之音調,聲入心通。

其感人之深,最為懇切。

啟發天良,更為無形之妙用。

吾願世之放活動電片者,

根據二科案證,以五倫八德為宗,

無聲之聲,不言之教,傳神入細,

更易啟人覺悟,其影響人心風俗,

以為社會教育之最有力者。

其造罪也,易;其造福也,何難?

主辦人毋徒為營業計,禁演誨淫誨盜之劇,

則修福之人,適以自修也。

吾願世之茶軒酒肆、會所公園,

說壞書、唱小說,一切口技營生者,

均采《二科》案證條例,為眾講說。

將所有不規則之行為,一概放下。

果能持之以久,守之以誠,

科律論功,當必:暗獲吉神默佑,

其生活,自能:日漸優裕。

利益於人者,終必益於己也。

而況,陰律例案,

有以漁鼓勸善,而為護法神者乎。

吾願世之為醫生者,兼閱二科,

考究:疫劫、疫磨、疫退、

疾磨、疾退、急疾、血劫,

以及上、中、下三等疾厄之前因,醫其身病。

並以二科,醫其心病。

如有能以二科、二律醫人心病者,

是誠濟世活人之良醫也。

吾願世之蔔士,詳閱二科。

以天律、陰律,

勸人免爭息訟,成美止非,改惡向善。

言語之間,誘人為善,阻人為惡,

在我不過口舌之勞,而人可蒙無限之福,

此即便是莫大之陰功。

吾願世之星士,算人壽命短促、運限困厄,

即勸人遵行二科,以轉移造化。

使人改惡還善、濟貧拔困、救生恤物者,

自能延人壽算,出人苦厄,增人福祿。

口中方便,勝於金錢佈施,而暗中獲福無量也。

吾願世人習相法者,兼習二科,

勸人行善去惡,自能相隨心轉。

而福以口造,利己利人。

古有相者,王彬,子孫顯貴,

以其素能轉移人之造化,即能轉移自身之造化,

其中關係,豈淺鮮哉。

吾願世之為地師者,詳閱二科,

 方知:二律規定前因後果,

有:勾人水劫而水葬者;

有:勾人火劫而火葬者;

有:葬於虎豹之腹者;

有:葬於豺狼之腹者;

有:葬於群犬之腹者;

有:葬于江魚之腹者。

有:存屍者,有不存屍者;

有:許家人收葬者,有不許家人收葬者;

有:得吉地者,有不得吉地者。

均以其人生平所行所為註定,

不由其家人作主,亦不由地師作主。

而世人不察二科二律,延聘地師,遷墳改葬,

主人妄貪富貴,地師妄貪謝金,

違天逆天,而地師因有:

奪齡退財、斬支斬宗,且有盲目者,

以其不識二科之故,吃盡大虧,

至死亦多不自覺悟者,良可憫也。

吾願世之為訟師、為律師者,

不可專看中外新舊法律,

急宜兼習二科二律,

須知:操習刀筆,包攬詞訟,

陷人傾家破產,孽造無邊,

生前備受慘報,死後墜入畜胎,實為可畏。

吾願世人下愚一十八等,

以及列入人類、非人類之無數一等,

遇有講說二科者,洗耳敬聽,

懺悔前愆,改行率德,

時以先靈為念,毋使地下含羞,

自能上叨天佑,氣運轉移,由否而泰也。

 

 

誅例

當此未劫三期,道魔並闡,

仙佛聖賢、山精水怪、惡鬼魔王,

同生人世,清濁不分,幾於渾沌,

想讓世界重放光彩,全靠二科的力量。

有心在世界上作有道德的人,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世界自近年以來,劫運一日比一日壞,

並非天不發仁慈,而降此劫凶。

而是人民惡孽所造成的,

而他們愚蠢的不知是自己造成的,

還儘量不停的工作。

天道以生萬物為自己的根本,

不得以,將此二科、二律,

垂之下宇,將以救此浩劫也。

二科不行,浩劫伊于胡底,

想出浩劫登岸的人,不可不讀二科。

一、各劫注明,科律註定有:

兵劫、火劫、水劫,疫劫、疫磨、

疫退、疾磨、疾退、急疾,產劫、

毒劫、縊劫、血劫,斬宗、斬支,

宗支並斬、支滅、族滅,慘苦極了。

更厲害的,有雷震一劫。

二科二律,相為表裡。

天律即科(罰),陰律猶不免於重罰。

想留人種在世上,而又想免於二科之誅罰者,

不可不讀二科。

兵劫者:不但是指:世亂兵伐相殺。

 凡五材斃命者皆是。

火劫者:並非只是火人,凡火財火家、火化火物者都是。

 但輕重各有分辨。

水劫者:並非只講降水、橫流、溺死人的,

 凡溺入塘池、井、溝池、田蕩的都是。

疫劫者:邪疫也。

 凡突起怪急之證,不滿三、七、九日即死去了。

疫磨者:遣生邪怪的疾病,磨身不死,

 白天能見怪事,夜裡夢見怪東西,

 這一類,便是:疫磨。

疫退者:讓疫磨損害身體,並退其財。

疾磨者:若鬼瘧、若鬼瘋眼、若走瘤、

 若瘭疽之類,以磨其身。

疾退者:疾磨其身,並退其財。

急疾者:不到終日而得急病死去。

產劫者:即胎產時而死去。

毒劫者:凡吃有毒的食物而死去,無論誤認毒食,

 或是有意吃有毒食物都是。

縊劫者:即以繩索縊而死去的。

血劫者:即吐血、大小便血、癰疽,甚至血疾的。

 若有急終的字樣,則急出血而死亡。

 無急終字樣,則待血緩緩流盡而死亡。

 (字樣者,勾劫簿中之字樣也)

斬宗者:明有支子(眾子)。

斬支者:明有宗子(長子)。

曰斬者:宗支並斬。

支滅者:滅除本支一脈所生的兄弟、妻子。

族滅者:即上伐三代的墓,下滅孫子曾元,

 旁誅二黨,就是這樣的慘苦。

上帝,有:好生之德,

 若非:謀叛之重件,不准輕遣。

雷震一劫,魂魄並散,

葬後三年,屍骸已化成灰。

各劫,只有此劫,最重。

上天,特頒二科於清末,至今,不過數十年,

而天降此浩劫,也是隨這本書而日迫。

這是為一些不怕天罰、不信因果輪回的人,

特頒二科一書。

背道而馳者,日益眾,

浩劫而頻頻,日益烈,

他們所造的惡孽,是為空前所沒有聽到的。

而天所降此浩劫,也是空前所沒有的。

所以,天將二科二律頒之於人間,

目的是為了強迫教育他們。

想知天人一氣相感之說的人,不可不讀二科。

天人一氣之理,觀於:雷震一劫而益明。

有不孝之子,該親若因忤鳴天,即敕雷震死。

罪較輕者,雷火其身,來懲罰他。

再不改,即雷震死。

五刑之屬三千,而最大,莫於不孝,

生遭雷劫,死受冥刑,

更有轉入濕生而為鮫魚之類。

世之不孝其親,而不怕天滅的,

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鳴者,怨恨積中而呼天地神靈也。

鮫魚出南海,似龜無腳,皮有珠文而堅,

尾有三、四尺,身長丈餘,

腹有兩個洞,貯水養子,

一腹能容三、四子,早上從口出,

晚上再回到母親腹中,有毒能蜇人,

一名:沙魚;一名:鰒魚。

世有不信因果輪回而不怕天罰的,

也有深信因果輪回而不知天罰的,

這是因為誤聽了許多下士之人的話。

 

癡貪富貴,雙親死後,

遷葬、改葬、謀葬的,比比皆是。

誰知二科二律在死者生前,

就已經註定上吉、中吉、下吉、不吉了。

甚至五星結穴,均一一注明。

親死三年之內,特許尋吉。

已經安葬的,就不能遷改以圖富貴。

 

 

若:違天、逆天,即有:

絕脈、斬宗、斬支、凶退、冷退、

種種嚴科(科者,誅罰也)。

仁人孝子葬其親,而想活著順、死後安的,

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有:紊倫跨葬,或子跨父母、媳跨老姑、

孫跨祖父母,孫媳跨祖老姑,

甚至跨到始祖父母,天律嚴科。

斬支而外,使家生聾啞、盲目及蠢笨殘疾之子。

而陰律,又於其主事的,罰以不孝不禮,

墜入濕生,而為鱖魚之類。

世有不分昭穆上下,圖吉者反凶,不可不讀二科。

世人往往墳不立碑,

 或因自己忽略,或因誤信他言,

以致歷久,而蹤跡無存,竟成野墳。

不知天律注明:

罪坐長子,疾磨、斬宗、斬支,甚至宗支並斬。

長子以下,亦減二等處罰。

天律已誅,陰律又不能倖免。

世人何苦因為立碑小事,而遭此大罰?

這是為什麼呢?都是不識二律的原故。

欲慎終追遠而免於天罰者,不可不讀二科。

其有父逝在他鄉,想求歸葬,

 歸葬,固然是理之當然的。

然而,竟有小氣愛錢的人,

因可惜那點小費,而火化骸屍的;

也有因貧極無力,不得已而火化骸灰的。

天律准情以誅,貧極無力者不論。

若有錢而化者,則遣疫、科金,

家生怪疾,冷冷耗退,限終複又勾入疫劫。

又有:因親的病奇怪,恐怕傳染而火化;

或誤聽他人之言,火葬獲福而火化;

或探謀吉地焚灰偷葬而火化,均不免于劫勾例斬,

甚至生遭雷擊。而死入糞屎泥獄的,

也是因為這一樁事。

即知二科、二律原情定罰,並非苛以待人,

而世人小氣愛錢者,不可不讀二科。

古有慎言的人,三緘其口,

 而《論語》又稱剛毅木訥近仁。

然而過去有講孝親之道的,即當接為發明引證。

若坐如木偶,則天律必誅。

由一次至五次者,削名。

十次,象這樣削祿。

再不改,則有疫磨、奪紀(減壽12年),

例斬劫勾,而支子孫亦絕書香三代。

天律如此這樣嚴格,世人忘言守口者,

不可不讀二科。

有於往來交際,也有無事閒談而開口便傷人父母的,

 在天律,也有所誅。一次至五次,

即有瘡癢、毒癤、口瘡、奇疾、冷退等罰。

由二十次至三十,則女有勾決,婦孕不育。

若累及父母,則又加倍以罰。

而陰律轉入濕生,發變為鰻魚之類。

世人不能慎言守口的,不可不讀二科。

世有逆親訓而順妻妾、更有聽婦言而薄兄弟者,

雖生平別無惡跡,也可招引水劫,而不准存骸。

若于兄弟僅薄而無害,亦天律所必科。

假設對兄弟有害,則加倍罰之,

甚至招至愛妻、愛子的不幸,斬支、橫退,

本身限終而又招至劫難。

死後獄入刮指而受不義之誅。

更有刀皮、狼拖獄,以治其罪。

孝弟為八德之先,二科特加嚴究。

只圖夫婦之愛,而忘父母兄弟之情的人,

不可不讀二科。

先人之遺業有無,不可以常例,

多少不可以紛爭,尚或爭肥計磽,較多忿少,

兄弟爭鬧不息,科律決不姑寬,

因而橫退、疾磨,女勾財化。

若爭成訟,其弟與兄,家財雪化。

先起爭者,招至刑獄,死他鄉。

而陰律,則不免於獄入穿肋、途歸貧毀。

遣罰如此嚴厲,而貿貿無知,誰為哀憐一告?

世之兄弟不和,而相爭不息者,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論語雲:“政者,正也”。

世之為民,上而據理秉公,不貪不酷以待人民者,

古都稱為“循史”。然而有兄弟爭訟,

則必委曲決平,不能拘執以正。

尚執理審斷,刑罰相隨,致健訟以傷骨肉。

則天律有:疾磨、橫退、血劫、斬宗之科。

這骨肉相爭,可論情,不可論理。

政固正,於理則對,於情則不對。

世有為民,上而想知此情中之理、理中之情,

以逃遣罰者,不可不讀二科。

世有州縣官員,嚴禁妓院煙花等弊,原為正法安民。

但遇事關係到私生子女,不委婉曲全,

已于天理人情,殊有未合,而乃故意恃才暴露,

致令玷貽宗祖,羞及兒孫,對人不存厚德,

在己大損陰功,哪知天律嚴科。

一事,計過三百;

至貫,則遣生啞蠢;

至盈,則招至疫,而絕書香。

且陰律發生娼妓之途,這也是醜事。

其他淫殺、肆毒、暴斂、橫征,兇惡十倍於此。

天律當招至於某劫?陰律又當發生於何途?

然而世上高居權位,都想免於二律之誅者,

不可不讀二科。

罪,滿百者,曰:格;

 十二格,曰:貫;

十二貫,曰:盈。

世有:於未終之前,腹內生蛆,

 或肉中生飛虱,磨到一月而死。

以其遇有橫征、暴斂、浮勒、科升,

一切害民弊政,有可止之勢,值可阻之時,

且具能止能阻之才,不但不止,

且昧心而順官情,或從中而漁利之奇報也。

士尚能這樣作官的將如何呢?

世有官紳,而想免於奇報的,不可不讀二科。

世有專習訟棍,出入衙門,上結官長,下結書吏,

籍端漁利,把持衙門的;

書吏有交通官長私開賄路,混亂曲直,

顛倒民情的,哪知天律一體例誅。

據其輕重,

 而有:疾魔、顛倒、生敗、含羞,

更甚,而媳門奸。

以貽永玷者,且有子孫一起招至疫劫,一支無存,

限二十年,即斬之。

而陰律,更科以拔舌、穿腮獄。

廉部發生以歸貧磨之途。

又或轉入濕生,為蠅鰒之類。

前車即覆,後者有以為鑒者,不可不讀二科。

生敗者:卑生子蕩佚,敗其家財,玷其門風。

士為四民之首,不必如何作惡,而科律特嚴。

遇有講孝親之道而坐如木偶,已即有科。

身教盡固宜先,言教亦難苟緩。

尚遇上等人,不能講性理;

遇下等人,不能說因果;

尚遇愚人,不能講明鄉約律法。

科律亦列以不忠,

而有:限終招入疫劫,

多生蠢蕩子孫,使書香不繼。

為士者,要想賢孝子孫書香永繼的,不可不讀二科。

 

各種異術 照列如下:

五遁隱身法 剪斷絲綿法 結髮焚絲法

酸酒壞醋法 掩目行盜法 引臭漏棺法

使魅役魔法 磨滅字跡法 鐵師伐毛術

祝由洗髓法 用術咒詛法 追攝魂魄法

子母錢法 啞人法 隔離法 和合法

邪教種類 

儒釋道三教,為治世、濟世、救世之正宗,

雖各立門牆,究皆此心此理。

乃有妖僧、怪道,假稱修煉,藏匪埋奸,

害世害人,各造其極,五倫廢盡,八德全虧,

哪知天律分類以科,地獄備受諸苦,墜入化生,而為尺蠖之類。

易曰:“尺蠖之屈,以求伸也”。

此物之步,一縮二伸,世之邪教亂正者,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邪教種類 照列如下:

西洋之教,天主。 大靈之教,白蓮。

十字之派,紅蓮。 南宮之教,武禪。

北林之教,武禪。 東華之教,信法。

武官之教,撚。 文官之教,齊。

以上等等,不在三教之中,亦非齊士之內。

無禮無恥,不別尊卑,不孝不弟,統言兄弟。

背理越分,而以父母稱上天;

滅像欺神,而謂正神為妖孽。

既不免於天律之科,律陰複又發變為蟲蛇之類。

世界宗教,有各執一偏,而不執於正者,

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教的邪正怎分?曰:“理欲”而已。

理勝者,由邪而可以歸於正;

欲勝者,雖正而亦入於邪。

三教,為治世之正宗,

而也有:偽儒、假僧、妖道者。

癡人欲念如麻,而利欲特為尤甚,

釀成浩劫,盈地盈城,爭奪劫殺,

都是以利為主動。

其所以這樣,實是因為不知科律的原故。

天下熙熙,都是為利趨;

天下攘攘,都是為利往。

富者自富,貧者自貧,誰為主宰?

哪知天律註定:

 凡終身以挖金為業的,無論如何?

 只許糊口養生,不許興家置業。

且又限終勾入疫劫。

不知科律的,百思不得其解。

世人見利忘義,而又想以人力強奪天權者,

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路拾重金者,

論事,可以:立即致富,

論理,則天律註定:罪歸不廉。

凡,路拾遺財遺物,自值五百文起,

如不白還,每百文計十過。

其金愈重,其計過愈多,其科罰愈嚴。

所獲重金,概遣其如數疾退。

至二貫,即勾入疫劫。

若其物雖小,而關係甚大,

因不還而致迫人無奈,

或自盡,限三年,勾入血劫。

或遭刑辱,遣其凶疾,苦磨二十五天。

至五次,即勾入疫劫。

所得不償所失,人亦何苦拾遺,而不白還呢?

所以這樣,是因不知天律之原故。

又況陰律不義之誅:

即有吊足獄、獾鴇上下啄咬獄。

不廉例案:又有蒸熬獄,而發生九等,

更有:奇形途,以制其不廉之罪。

其更重的,

則墜入卵生,發變為鸕鷀之類。

世之不義不廉,只圖一己之利,

而不顧他人者,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其有巨室富豪,遇凶荒之歲,

正舍財濟涸,速福裕後之秋,

乃不惟不賑,而反積蓄卡賣。

或轉相囤買囤賣,從中射利,

哪知天律嚴科:

除應得外,卡金一串,計罪一百。

射利一串,計罪三百。

人受疫疾、官非,畜遭瘟疫自死,夾功耗散。

卡獲之金,絲毫不准存留,此特誅一歲如此。

若屢如此,或倍退、或斬支、斬宗、

或勾疫劫、或火化家財。

其存有後代,亦勾入丐籍。

射利者,罪至一貫,即遣災、疫、凶退。

再貫,火燒其家。

三貫,斬支。四貫,倍退,火化之外,斬宗。

若已五貫,即勾入兵劫,斬。

這是天律不義之誅。

而誅其不廉,更列條款:卡得金多少,

照“凡盜例”科坐。

更或收囤他人米糧,掠取貴價,

照“凡盜例”加一等,科坐。

陰律註定:刻卡困窮,獄入油釜滾烹。

轉而為人,途歸貧苦,終身困乏。

重則墜入濕生,發變為鯗魚之類。

世之不義不廉而為富不仁者,不可以不讀二科。

盜例:

凡偷人財物,各按盜金多少?

自金百串以上,即勾入兵劫,斬。

自十串至五十串,即勾入疫劫,斬。

自五十串至八十串止,限終,勾入兵劫,斬。

自十串至四十串止,限終,勾入疫劫,斬。

 

宥例:

 或謂律有嚴科,人誰不怕。

 而罪犯不孝,終身有未見罰及者,其他無論也罷。

即如墳不立碑一款,犯者甚重,照例:

 三年不立,斬一支;

 九年不立,斬二支;

 終身不立,宗支並斬。

 何以仍有宗支存者?

有子孫賢孝,有雖做罪,未見報者。

哪知天心仁愛,或原情以赦、或准折贖罪,

不從無可原之際,而屈法原之。

但知誅而不知宥;但只宥而不知賞;

但只表而不知裡;但知陽而不知陰。

何能會觀其通,而知轉移之妙?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有罪犯不孝,

或大或小,或誤或故,

或為明者,或為愚人,

而在未聞道、未知改,

憫迷罔覺者,准其援功折贖。

或其平日能行利濟之事;

或一世不犯淫行;

或排難解紛;或遏惡揚善;

或和人父子兄弟;或正人夫婦男女;

或舍利而救溺;或買物而放生;

或無故不殺而居喪循禮,哀慕竭誠;

或身出王廷,盡忠無二,建功于國;

或在宗族鄉黨,敬讓無忤,

為宗黨推尊仰譽而不貽父母惡名;

或按事以記功;或因功而兌贖。

天律如斯,陰律因而暗易。

東隅已逝,桑榆非晚,

迷路未遠,來者可追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有犯不弟之款的,

或賦性忠質待人,不詐不欺;

或禮讓謙恭,與人不傲不慢;

或於財而有禮義;或相約而無爽無違。

又或事親膳養,獨承不支。

兄弟急難,視如己事。

更有以照上孝款各項立功的,特准一體折贖。

天心仁愛如此,不有科律,從何處知道呢?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的地方。

有犯不忠條款的:

或事親能全孝道,雖與人不忠,一併不論。

或事兄待弟,能全友恭,雖與不忠,一併不論。

於此可見,上天重視孝弟,

而《論語》所以稱孝弟,其為人之本歟。

龍隱長老雲:“千古著書立說,不以孝弟為本的,

其文詞無論如何豐富,終歸消滅,不能永遠長存”。

據理以推,世之著淫詞色曲、妄倡邪說,以亂世的,

其人其書,其能逃於劫數之毀滅嗎?

或有能篡集勸善書籍,

極妙者,千功。最妙者,萬功。

有,能行一大義利者:

利及一鄉者,二千功。利及一邑者,萬功。

利及一府者,十萬功。利及天下者,無量功。

律之誅惡,不能不嚴,惟恐人之放膽作惡。

律之計功,不能不寬,惟恐人之不立功立德。

雖有罪過,准其按功兌贖,

此尤為天心格外之仁慈,而二科之所以必讀。

有,犯不信條款的,能別立功德,准援抵赦。

凡倡修要橋,費金至萬串者,

每募串金,計功三十;

損金百文,即計立功。

如能獨立、或複、或增,加半計錄。

或成人必買必賣、將成未成之買賣。

或成人未成、不可不成而難成之婚姻。

又或成人已成覆敗之事業。

如功名,則依名以計功。

如婚姻則因功而兌贖。

更于孝、弟、忠款內,有行之者,

也准援抵赦,委曲成全,使人心安理得,

此二科之所必讀也。

如犯不禮,准其計功援贖。

素行真誠事親、事兄、事君、待友,

(君者,群之首也)、

而獨外貌禮節有虧,概准原心之真誠,

折赦禮貌荒疏之罪。

又或能倡修文廟、武廟、文昌廟,

以及家祠祭典禮儀,每一祀,計倡首之功三百,

以後每祀一次,祿功二十。

能與家祠序定論理,嚴正家規,計首正之功,三百。

以後,一日不墜,一日即計三功。

能設法舉行鄉禮,

使長幼有序,無陵無慢,計倡首之功一千。

以後一日不墜,一日即計五功。

能修明禮教,使天下奉行,無陵無慢,無暴無亂,

計舉行之功:百萬,

以後一日不墜,一日即立功五百。

其或範圍有及天下,而及一省者。

或不及一省,而及一府者。

不及一府一州,而及一縣者,

均依等記功,絲毫無漏。

自新文化輸入中國,而禮教廢棄,幾無有存者,

科律獎勵優隆,世人忽焉不察,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有犯不義之款,如能別行功德,均准折赦。

或倡立義莊、義山、孤老院、育嬰堂。

大者,各計倡道之功一萬。

其次,其小,也依等計功。

獨力行者,則加倍以論。

能倡義渡者,照前修橋例計錄。

以上數項,凡捐金者,每金百文,計功三十。

其倡首、為總之人,必慎始善終,交待清白。

若其有始無終,己身死後敗墜免論。

己尚未死,或已尚經手,

而即敗墜者,轉功為過以計之。

致敗且貽害者,轉功為過,另加半計。

天於之人惟恐為善不力,而世人乃任情怠忽,

往往不識天心,此二科必讀也。

有犯不廉之款,

能將所得之金,散作以上所列等等利濟之功的,

其計功各准照例一半計錄。

能擇而剝取,方取之時,實因結忿為富不仁。

劫富濟貧,取之即以散濟,每金一串,也准計十功。

又或遇事要錢,而于父母之前能承順得歡;

兄弟之間,能友恭不懈;

為之交友之事,冰潔清廉。

得人之財,有事則盡忠幫護,信實不欺,

如是者,一準科按折贖抵赦。

又或遇事要錢,而凡得人之錢,

即誤人之事,陷人不安,

其錢即甘不要,就是為樣,也有仁心可取,

每一次,小事計功三十;

大事計功一百;最大,三百。

在官,凡遇詞訟,刻刻要錢,

然但得順理之錢,不得逆理賣罰之錢,

每金一串,亦只計過二十。

若得而散作公事,赦免其捐金仍照例減半計錄。

又或無論逆理、順理,概要得錢而獨于君惠不蝕,

府庫不支,賦稅不浮,每按蝕與支浮多少,

彼金一串,銀五錢,此計二十功。

或能減前浮之賦稅,一縣即計功三萬。

或府、或省,照例科升。

于此可見,天之愛民如子,

而人何以夢不知天,民之憔悴於虐政,

未有甚於此時者。民為邦本,本固邦寧。

皮之不存,毛將焉附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有犯不恥之款,

人無論明愚,事無論大小,

或故意而犯,或誤犯,

或為習俗所汙,或系父師失教。

未遇指破,不知改悔的,均准援功折贖。

如有能於前七格內,

所立功德,或全行、或一事、或一節,

均准按功多少,照例折算抵赦。

又或於七格內所列功德,不能一行,

而獨恥不行淫,准照折不孝格例,加倍計功。

或均不能行而獨知敬重父母,

無忤觸,無失養,一日計三功。

抑或與人忠信不欺,恥取非義之財,

立超孤拔自掛掃墳之社,均依列計功兌贖。

清夜自思,天心如此仁愛;

科條恩宥,人類若彼沉迷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 

 

八德赦驗

 帝有再造之恩,實下民三生之幸。

于萬無可赦之中,破格原赦;

於絕無可寬之際,設法從寬。

無論智愚賢否,禍福均與以先知;

任是極惡罪魁,妖祥並使之預兆。

有謂人實難知,看來何等容易;

抑謂天道難測,而究何等昭明。

所慮:人心茅塞,不知尋路以見天。

習俗污垢,其識投清而自滌。

拔開塵障,刮垢磨光,

此二科所以必讀也。

賞例:

 陰律發生次序,一十八類名稱,

眷屬六親,窮通壽夭,生前死後,一切享受,

均一一注明,絲毫不由自主。

 其十七曰:死歸。即歸葬時之情形也。

 其十八曰:墳墓。有上吉、下吉、不吉之區分。

天律,特標牛眠格。

牛眠格

 上吉者:富貴簪纓七世,二百餘年;

 中吉者:富貴五世,百五十年;

 下吉者:三世,九十年。

而世之不識科律者,誤信他人,希圖富貴,

奔走跋涉,臨水登山,窮年累日,

費時不計,費財不計,

甚而至於遷葬、改葬、停葬、謀葬。

更甚而焚屍偷葬,極而至於富貴心熱,

殺父迫葬,身遭雷劫者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。

九五福,一曰壽,二曰富,是人之所想的。

不以其道得之,終不可得也。

由其道以行之,有不求而自得的。

凡事事求順親心,不吝財物,

天律特准填入二難格。

二難格

壽內上義,百歲以外;富內上制,百貫之家。

不特此,人受天之中以生,而亦多有偏質者。

如其不任偏質,而且克去偏質,

此乃養性之功,而亦准填入二難格。

身也,父母之遺體也,

如能守身謹疾,力保父母遺體無傷,

是乃養生之道,而亦准入二難格。

更有:遇親不立,無故破家,

而毫無怨尤,孝養不衰,而亦准填入二難格。

世人求壽求富枉道,即強求非強求即逆取。

哪知天律明白指示,而乃貿貿不知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二難格:壽內上義 富內上制

有能體貼二親愛我苦心,

 而遇事期如親願,不稍貽親者,准填入:三奇格。

 三奇格者:上等富貴而下及子孫者。

 士,為四民之首。

 有能竭力盡孝,以倡化鄉黨宗族之人的,

 准填入:四美格。

四美格

 富貴雙全,下及子孫,而榮對先人。

更有以親心為心,克盡子職,

又能修德立行,全無罪孽,廣結善緣,以造其極者,

而陰律:發生全福上等上途,

富有天下,貴為天子,八方向化,四海歸心,

壽享期頤,牛眠上吉。

此豈世之妄貪富貴、犯上作亂所能強求者。

要知前世因 今生受者是 

要知後世因 今生作者是

要知前日因 今日受者是

要知後日因 今日作者是

種麻得麻 種豆得豆 

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

 

三奇格

貴內上義 富內上制 悠久內上

四美格

富內下義 貴外中義 

光前中格 悠久內下

悠久格

 

上:富與貴九代

 中:富與貴七代

 下:富與貴五代

 

上:富與貴三代

 中:富與貴二代

 下:富與貴一代

 

上:富,九代。義,三代。

 中:富,七代。和,二代。

 下:富,五代。制,一代。

 

上:貴,九代。義,三代。

 中:貴,七代。和,二代。

 下:貴,五代。制,一代。

世,多有日逢親生,開設宴席,多殺生物,以博親歡,

 而不知反促親壽者。

又,或宰割牛犬、羔羊,撲捉蝦蟆、龜鱉,

開屠殺賣,肉食供親,生稱孝子,

而不知其死受慘報。

哪知陰律例案有菽水承歡,

惟勸父母戒食生物,天賜貴子,一紀壽延,

生則康寧,神為洪福。

同一孝親,而其途各異,乃竟若此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大凡兄弟之間,多因婦讒言,而失其和氣。

或因財物,以起爭端。

手足情義既乖,誰逃科律重罰?

其不聽婦僕及外人讒言而薄兄弟者,

則有:貴外下義、鼎甲之榮、富錫外壯、三貫之格。

或,兄弟爭奪資財,慷慨與之,毫無忿怨,

惟求自其道者,天律獎勵從憂,

准照所奪之數填錫外,另錫富貫三一,又加上格貴平。

人誰不想富貴,何竟以聽、以爭、以失,

 

 

而何不以不聽、不爭、不失之為愈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。

天下有爭財,而反耗財者,

 如果知其耗,則萬不至於爭。

天下有耗財,而反得財者,

 如果知其得,又誰不樂於耗。

此中至理,有見而知之的,有聞而知之的,

有親身嘗試而始知的。

誰知天律明明指示曰:

親有逋欠而獨立代還,於親前無怨無矜,

于兄弟不支不品者,除錫其代還之數外,

另准按還多少,照數加倍錫予,

並填入貴平中格,悠久額義。

俗語雲:“父欠子還,理所應有”,

而天乃優以獎之其孝之大。

至有為兄弟還一逋欠的則賞錫尤隆,加一等以論,

實在是孝弟的功勞啊!

世人何苦以不孝不弟而遭大罰,

又何不推而蒙上天的保護呢?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兄弟雖分居,各持家,有能成兄弟難成之事業,

解兄弟難解之禍患,講理義以化愚頑,

擇子侄以承乏嗣,凡有類於這樣的,天律獎勵從優。

而來生受報、發生,又有謀遂之途。

其或事兄待弟,充盡友恭,而有貴公途。

事兄奉嫂,如孝二親,而有貴侯途。

更有移孝作忠,因孝及弟而又化及人民,

建義學、立義莊,省祿分潤,

以種全福途之前因者,“人盡人事,天降天福”。

科律注明:不求自得。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有兄不愛弟,圖其家財,欺壓弱弟。

弟不得已,出外貿易,榮歸獲利,兄乃不濟。

並講遣業讓兄者,“人巧于機謀,天巧于報施”。

凡事進一分者,天之刻除,已去十分;

凡事退一分者,天之優獎,已逾十分。

對別人都是這樣,何況骨肉手足呢?

其生入殷富格,死為翕和神。

立為例案,而為後世法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者。

有兄弟幼年乞食,路拾錢票,久候無人尋問,

憑神暫借,後作善功相還。

僅以久候一念之誠,

科律:即轉丐籍而為殷富格。

且以樂修善果,壽延一紀。

限終,又(兄弟)同為丕振神。

陽報既優,陰律特獎。

天之報施善人,其何如?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轉禍格:謂其人惡行很多,

應遣禍報而頓發至作大善事,准折品兌。

上:即轉。

中:限候期年察識而後轉也。

下:限候二年察識而後轉也。

有見人遺物而必以告之,或拾人遣物而必以白還者,

天律註定:按值百錢,准定三功。

功至三百,錫貴平上。

功至六百,錫貴平上,加壽一年。

至九百功,錫貴額下制,加壽二年,並延嗣外中和。

至千二百功,照九百功例,加一等論賞。

至千五百功,准錫貴額上制,加壽一紀,

隨予康寧中義,並延嗣外上義,悠久外中。

至二千二百功者,按例加二等論賞。

或有至三千功者,錫二難格。

有至六千功者,填四美格。

有至萬功者,填入六陽格。

天之優隆獎錫,未有如見遺白還者也。

此裴度以饑餓籍,轉移至於尊榮相位;

而竇氏以乏嗣籍,一變而為五桂聯方。

科律若不證明,凡俗誰能得其究竟?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延嗣格

(內)

上:仙聖之男,義。王侯之男,和。部院之男,制。

中:大夫之男,義。郎宮之男,和。科甲之男,制。

下:殷富之男,義。文學之男,和。賢達之男,制。

(外)

上:恢光之男,義。孝友之男,和。禮義之男,制。

中:奉法之男,義。仁慈之男,和。好德之男,制。

下:守成之男,義。技藝之男,和。承宗之男,制。

康寧格

上:

六根不老,一生無病,義。

六根不老,間有微恙,和。

六根老耳,小恙, 制。

(不老者:六根均如少年也。

老者:不如少年之精明健順也。

間有微恙者:間有風寒之疾也。

老耳者:耳聾也。)

中:六根老目,小恙,義。

 六根老齒,小恙,和。

 六根老足,小恙,制。

(老目者:目朦朧其視也。

老齒者:年邁而齒缺也。

老足者:謂足難行遠道也。)

下:六根老耳齒, 減食,義。

 六根老耳齒目, 小恙,和。

 六根老耳齒目足,無恙,制。

六陽格

 貴外上和 富內下制 光前下格

壽內中義 榮胄外上 考終下格

 

 

荊萼格

上:好德中和,賢能卓越,友恭不懈;

中:才能出眾,友恭和翕。

下:才德無稱,友恭和翕。

幽祿格

 謂人居陽世,魂受陰職,而理陰事。

上:仙佛祿。謂陽受仙佛之銜,能釋經注典。

解人之所不解,知人之所不知。

古今書籍,雖未讀如讀。

人世稽疑,凡有蝕皆明。

陽曹神吏,受其統治者。

中:天神祿。謂受天神之銜,能司人善惡生死,鬼吏受束,

並理地府輪回,能長短人之壽數,

能起止人之休咎,黜升人之富貴。

 下:地祗祿。謂受陽曹部下等類分職之神。

寧幽格

上:沒即升天,不由地府遇見,且永不落凡劫。

中:由地府遇見而後轉升天府,過限猶投凡劫。

下:由地府遇見,即得逍遙,而轉以投凡劫。

七成格

貴外中和 富內下制 光前下格

牛眠中二 壽內中義 悠久外上 

考終下格

十全格

 貴外中制 壽內下和

 康寧中義 裕後下義

 牛眠下一 富內下和

 賢妻中格 光前下格

 考終下格 悠久內下

榮歸格

:五世同堂,眼觀七代,

 妻子孫曾,未損一人,一齊送死。

:目觀三代,妻子孫曾,

 未損一人,一齊送死。

:目觀二代,妻與子孫,

 未損一人,一齊送死。

論語曰:“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也”。

又曰:“自古皆有死,民無信不立”。

信在天為貞,在五行為土,于人為信。

三才鼎立,一氣相通,土旺四時,運行不息。

信之為用,太廣大了,此天之所以特將歟。

有作師承教,務本守信,道義是守,

竭力盡心,作為子弟,律獎其忠,

限七年無異,即填入六陽格。

即己身年邁,或高尚不出,准延年,

按格加錫子孫,本身除錫壽與康齡外,

填入安富、安貴二格。

而信部列有為師莊嚴自處,誠信授徒,

准照忠部盡心誘教例,加一等論賞。

且陰律有盡心教訓,而入獎勵道者。

有誠信無欺,不誤人子弟而為善教神者。

即科其身,又科其子孫;

即科其生前,又科其死後。

天於八德之信為何如?

對人以八德之信,又將如何?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。

賢妻格

 上:貞靜孝順之婦

 中:才能助內之婦

下:勤儉守家之婦

流芳格

 天之報施善人,全福一格,為受福之極。

而尤有最極者曰:流芳格。

皆為流芳,名標青史,功著鼎彝,

澤及群生,廟食萬世。

世代有變遷,此芳不朽;

世運有升降,此芳長榮,是乃謂之流芳。

凡持身涉世,進退周旋,與人接物,辭受取為,

而惟禮是循,絕無背謬錯越者,

限自十六歲至三十二歲止,十數年如一日,

准填入三奇格,煞錫流芳格。

冠禮,為人道之始,久已廢墜無聞,

有能倡振複行於天下者,亦照例論賞。

世變以來,幾於渾沌,歐風美雨,禮教侵犯,

剝極則複,否極則泰,天將與之,誰能廢之?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。

流芳一格,為歷代聖哲名賢、忠臣孝子所特享。

吾輩何人而敢妄貪非分,

科律如此,真不易體行啊!

所謂不易體行的,

將挾泰山以超北海,不過為長者折枝。

如婚禮一端,為人道之開始,

人誰不欲得內助,而有賢妻格?

只須六禮慎循,即可如意而得。

誰不欲夫婦偕老,而有齊眉格?

承先啟後,而有延嗣格者乎?

只須見姑廟,見之儀,克遵禮制,即能按例以錫。

其平易近人如此,有誰不能體行呢?

且,陰律例案,

有人,勸就喪成婚,拒絕不從,

而即為:斟酌神者。

有以禮義,說合二者,結婚的,

使他的雄厚財產和富貴顯示出來,

讓主管婚姻的人辦,禮教的關係就是這樣。

人誰不想得到科律的賞賜,

而甘願受科律的懲罰呢?

此二科之所以必須讀。

齊眉格

眉者,老之意也。乃是楊子方言。

東齊謂:“老便是眉”。

郭璞雲:“人老有秀眉出”。

齊眉者,是夫婦同偕到老的意思。

有的說:“條文細密,科律難以執行”。

哪裡知道天心仁愛,何嘗強人有所不能。

即正如習一正業,必須成功,不至半途而廢,

 

律即准以按業如願賞賜。

每受一福,即惶恐害怕,恐怕得不稱心之福,

而這一切全靠自己修。

如有修者,准照福加倍賞賜。

還有平時不易說話,

而說後必須做到的人,一日即計一功。

科至三千功,士者,

則賜富、延嗣、延壽、康寧、考終諸格。

老百姓雖輕重稍差,諸格仍同一體,

而無論做官的,還是平民,各賜悠久外中,

以後每再至千功,各照原賜加升一等。

至萬功,士者,賜四美;平民,賜五紀。

有的遇求寫離書或稿件、

與代寫賣兒賣女之字跡或稿件、推別人退婚的帖子,

凡一切有違忠厚之字約,代別人寫稿的,

都不能做,一次五功。能勸阻並不做者,一言一功。

見從者,離婚的,賣兒女,能阻止的,一次記三百功。

錄功行賞,一定照言行相一致的例事去做,

加速七分,加升二等。大道非常平常,

天又何嘗用難難為做到的人呢?強人為何不能呢?

多年浩劫,時亂年荒,賣妻賣女的很多,

自由結婚而夫妻變心也有,而任意隨便離婚也有,

已數不過來啦,不仁不義,至使中國淪於外國人手裡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五紀格

貴額中義 富內中制 光前下格 壽內中義 悠久外上

凡遇至可救之物,就得救。

不要以給財物多少,不要以命微忽略。

一年就象一天,一世就象一年一樣,

除了按救物救命之大小、救力難易,另計功外,

象如此愛物,如此仁愛之心,准一年記錄百功。

科功三千,士者,

賜貴、賜富、延壽、康寧、延嗣、

悠久、考終、牛眠、寧幽、福先諸格。

平民雖有格內有強弱之差,

而諸格仍備,以後每科功一千,

各准照原賜加升一等。

有至三萬功的,除按等級晉升外,

加賜榮歸中格,並予流芳。

而陰律又有:普救、廣濟、平夷諸道。

天道以生物為根本,賞格之隆,也不過如此。

近年以來,滿地干戈,

都是由人民的殺孽所造成的,

科律不明,殺機難息,此二科之所以必讀。

福先格

上:福及先人,升仙佛。

中:福及先人,升真神。

下:福及先人,出苦輪。

大物要救,而微命也不可忽略。

傷人咬人之物,殺也不計科律。

除傷人咬人之物外,

一年未曾殺一命者,科律准計百功。

科律行賞,准照救物條例,各減二等擬論。

令節祭祀,父母生日,

婚事喪事,宴客治病等事,又當如何?

曰:“無故不殺”,經有明文。

科律規定:有原因者,可以例外。

不曾以快口腹而殺一物的,錄功行賞,

也准照救物條例擬定。

天何尚曾因難行而不能行,強人也必能行?

所以二科必讀也。

殺物有罪,殺人更有罪。

為何周公殺管蔡?而孔子又殺少正卯?

難道聖人不知法嗎?並非如此。

科律規定:不惜重金,為地方宗族除一大惡者,

准計功三百,並且賜貴、延壽、延嗣、悠久。

另外,所費之金,按數另加七倍填還。

阻溺子女,收養棄孩,救人性命,

以及其它各種費金,

有如數填還、加倍填還、三倍填還和七倍填還。

可見誅惡之嚴,而天之所以厚獎者。

不然傷人咬人的東西,怎能為義而不計呢?

何況陰律有護術之道,以禦暴安良。

于此可見,科律于情於理,細入毫釐,

面面俱圓,頭頭是道,

所以二科之必讀也。

 

發明:爐火成金。

 古曰:

人生大小,都作過惡,不可勝數。

少壯之時,第一在淫,而其淪肌透髓;

至老而彌重的,莫如貨財一節,

此三期之所以特重財考。

凡事之最易動人(起貪心)的,

莫有過於路遇人遺金寶財物,

如能守還,于人為忠,於事為義,

在己為廉,科律之獎,不啻十倍。

此外,有真傳爐火丹術,點石成金,更易起人貪念。

能遇之不受,知之不為者,尤為科律所特獎。 

呂祖,所以有不誤五百年後人之一念,

而即圓滿功成。

若必徒一時之快心,不計後來之誤,

其能逃於科律之罰嗎?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聖師解:爐火成金,當時無害。

火丹,五百年乃轉。

小丹,也三百年乃轉。

轉則非金,而成土泥。

故當時無害,似乎也可愛可為,然而金寶流傳,不棄溝壑,

至三五百年後,必有得者,遇化土泥,豈不受害?

害不在一日,而在數百年之後,

它的害處比一日為更深,能不受不為,

則目前無貪妄之心,且存心不危害于後世,計功從重。

發明圓滿

上等圓滿:

丹還九轉,靈胎已成,存心上進,無二無偏。

中等圓滿:

上:立德,

化三千人,曰圓;

化五千人,曰滿;

化七千人,曰圓滿。

中:行法,

渡三千人,曰圓;

渡五千人,曰滿;

渡七千人,曰圓滿。

下:講經,

開三千人,曰圓,

開五千人,曰滿,

開七千人,曰圓滿。

下等圓滿:

上:

至誠感神,以經以法,

救三千人曰圓,

救五千人曰滿。

救七千人曰圓滿。

中:

至誠感神,

超三千鬼曰圓,

超五千鬼曰滿,

超七千鬼曰圓滿。

下:

至誠奉神,無慢無褻,不貪不術,

 至公至正,行二十年曰圓,

 行四十年曰滿,行五、六十年曰圓滿。

凡,已圓滿者,乃可與填例賞之格。

 若圓未滿,或滿未能合圓,上等之填于寧幽。

上格者:則降而填於中;中等之填于寧幽格。

中格者:則降而填於下;下等之填于寧幽格。

下格者:則降而准存錄薄田格內,等待校發。

 其或功行圓滿,而壽限陽劫未盡,

 則于圓滿之日,隨按才能,

 給予以通幽、幽祿二格。

 

 

科律的罰罪,格外從重。

而科律的賞賜,也格外豐厚。

斬惡根而培正氣,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天恩寬厚,並同情世人。

凡能知恥而立志改前轍的,

即填入:轉禍下格。按格限滿,果無複蹈,

所有作為功德,准照凡科。

天覆地載之中,萬物散殊,無物不生,無生不育。

若無科律,從何而知?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行善之人,以福報之,科律所言,已很詳細。

近年以來,善門林立,

而天災人禍,也紛紛而至,日烈一日,

尚不知伊于胡底,此為何因?

故曰:所謂善門,

非善名與行動相符者,不能挽回天心。

如同逆水行舟,若稍有一分力量未到,也不能前進。

又何況有不仁者,居於高位,以播散惡果於大眾。

有刻勵精修,而反遭奇逆顛倒者,其又為何?

立身善門,名為善士,有不為報施而行功德;

有行一功一德而自己誇耀的;

有行善不足以記功折其惡罪的,

怎能說天不賞呢?

有的人善量還沒有充實,

即使真心修持,勇猛精進,也有家中發生災厄者。

苦其心志、勞其筋骨,

甚至餓其體膚、空乏其身,行拂亂其為,

這並非孟子所說的:“動心忍性,增益其所不能及”。

至善極而後,乃大其賞,以酬報之,

這即是追福格者。

上天作人之至意,觀於科律而益明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 行善,天天不快樂;

 作惡,夜夜聽笙歌。

沒有迷惑因果輪回, 賞善罰惡之說法,不見信於人。

哪知:科律有:“追凶”一格。

謂:其人厚應祖德,當受福報,

 乃不思培補,肆行作惡。

 設若即加之凶,不能償其祖德;

不加之罰,又不能彰明天罰。

由是,酌其祖德,尚餘多少亟遣,

如意神護其家,隨願助成願想之事。

一以賞其祖德;一以足其肆惡之心,

盈貫其罪,折盡祖德,速行惡報,盡法以誅。

古人雲:

為善不昌,祖有餘殃,殃盡必昌;

作惡不滅,祖有餘德,德盡必滅。

證之科律,盡皆如此, 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世變以來,作奸、犯科者,實在是難以國法限制。

哪裡知道金科補陽律之窮,而輪科又補金科之所未及。

陰陽雖殊,其揆則一。

精而簡,詳而顯,均以五倫八德為宗,

與《四書五經》實在沒有異處。

並且讀書而求降祥降殃之跡,

讀書容易求成名而滅身之徵。

與夫詩雲:“邇室屋漏”。

禮曰:“安上治民”。

春秋之“口誅筆伐”。

論語“問事鬼神”。

關於天律陰律當時不能說、不及說的,

而二科可以儘量說。

言之報應禍福,則集群書之大成;

用以辨理是非,則為經傳之訓詁。

藏在天府,秘在玉庫,

而不到三期劫開始應運而出,

此二科之所必讀也。

自科學萬能之說,輸入中國,

而一般上智之士,目無上天,時已很久。

自金錢萬能之說,勝於人口,

而奸貪詭詐之風,日益猛烈,

浪湧波翻,天昏地暗。 

呂、文,二帝,駕苦海之慈航,

宏補天浴日之功,大護國佑民之量,

慈雲法雨,拯溺救焚,苦口婆心,發聾振聵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人都認為科學與金錢萬能,而誰能知天之萬能呢?

若知天之萬能,也不至違天逆天,而不能不順天敬天了。

論語雲:“君子有三怕,怕天命”。

(三怕者,怕天命、怕大人、怕聖人之言)

詩雲:“畏天之威,時時給予保之”。

書雲:“皇天無親,惟德是輔”。

或雲:“天視天聽、天意天心、天討天誅、天災天罰”。

《四書五經》說天之道,至詳且切。

而改革以來,廢除聖經,使一般人士,不見天日。

諺雲:“人巧于機謀,天巧于報施”。

又雲:“人有七算,天有八算”。

鄧氏雖有銅山,若大財富,而不能逃其餓死。

威廉以機械之巧,而不能統一全歐。

科學何能?金錢安在?

一飲一啄非前定,定之者誰?其只有天。

得罪於天,無所禱者。

吾願世人,不可以機巧奪天,而積誠格天,修德感天,

全其天良,保其天真,

何難上邀天眷,受天百祿,而隆天錫,

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一亂一治,古今常有此理。

當今世變,曠古未聞。

然冬寒之極,必有陽春。

急湍之下,必有深潭。

二科羽冀六經,或者為聖教昌明之預兆。

而近世更有出《洞冥寶記》、《訓女寶箴》,

詳言:天府、地府、天道、人道,

與《金輪二科規範》互相發明。

則此二書,又為二科之羽翼。

凡有推行者,此恩例所以二科一體優獎。

或者說考之恩例,為親求壽,有以書冊計者:

上富六冊;中富三冊;下富二冊。

貧寒者,規範二本,准增壽一齡。

有以銀數立功計者:

上富立功八百;中富立功五百;

下富立功一百。貧寒者五十,准增壽一齡。

所謂:六冊、三冊、二冊,

八百、五百、一百,且置不論。

規範二本,所值幾何?

而三角四分,也計功五十,增加一齡。

並准至八旬以外,似乎有令人不能不疑者。

曰世有以一念之誠,上動於天,

怎能以數之多少而論呢?

何況孝為百行之原,而為天之所特獎。

為自己及妻子,貧寒者,准以規範四本,或立功,

照加三分之一,增壽一齡。

也准加至八旬以外,這又怎麼說?

曰:天之於人慈悲之意,

至深至遠,至極而無以復加。

其之所以准之者,即所以重視二科,

特懸重獎,而急想推行,以撥正人心,

挽回還沒發生的劫難。

龍隱長老曰:

世上,只有欺天之人 

從古,無有欺人之天

以此觀之:

 世人深信不疑,科律如此行之;

 世人半信半疑,科律也是如此行之;

 世人讀二科,科律如是行之;

 世不讀二科,科律還是如此而行之。

 天有何求於人呢?人又有何求於天呢?

 反求諸己而已,此二科之所以必讀也。

 

 

二科恩例照例如下:

玉准寬定刷送《金科輯要》恩例辦條:

有:純孝之子,憂親不長壽,祈禱無門的,准定: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六冊、

中富,三冊、

下富,二冊,

貧寒者《金科輯要》規範篇二本,准增一齡。

其有憂己、憂兄弟、憂妻子、憂朋友、不長壽的,准定: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八冊、

中富,五冊、

下富,三冊,

貧寒者,規範篇四本,准增一齡。

八旬以外,不准具求。

遇有具詞,准照具詞日,即登薄田籍,

候印刷已行,准按印送多少,如願遂求,注登壽籍。

(僅按一冊,即一部,下同)

有純孝子孫,追慮已沒祖父母,魂沉苦海,想求超度無門者: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三冊、

中富,二冊、

下富,規範篇十二本,

貧寒者,二本,准超一代逍遙。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七冊、

中富,四冊、

下富,一冊,

貧寒者,規範篇三本,准再生中土(中國)。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十一冊、

中富,六冊、

下富,二冊,

貧寒者,規範篇四本,准登神道。

為伯叔、外親、尊長,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二冊、中富一冊、

下富,規範篇六本,

貧寒者,一本,准一代逍遙。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五冊、

中富,二冊、

下富,規範篇,十二冊,

貧寒者,二本,准再生中土。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八冊,

中富,四冊,下富一冊,

貧寒者,規範篇三本,准登神道。

有與兄弟妻子,及外姻同輩,與夫朋友等類,

上富照《超度本支尊長例》,各加一冊,

中富加印規範篇十五本,下富加六本,貧寒者加一本。

但印送之書上必須印有亡者的姓名(刻有某某敬送字樣),

遇此等具求,准照具詞日,即行標名,赦冊,

候印送已行,即准其照例施行。

(僅按印送幾本,系指規範篇而言,以下皆同)

有艱於嗣息者,無論已經生育,預行懇求,

及未經生育,叩求恩息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十九冊;

十三冊;

冊;

貧寒者 冊。

准照具詞之日,無嗣者,准其即填標蒲田。

已生者,同論。候其印送已行,無嗣者,即填入《嗣籍》。

已生者,即准其填入《壽籍》。

凡有修德敦品,好學純儒,半生辛苦,

上有祖宗之餘殃,或扼風水地土,未得一伸,

而想求伸者: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二十五冊;

貧寒者,能印送《金科》九冊;准賜九品官職。

後又印送《金科》:上富,每加五冊;

中富,每加三冊;下富,每加一冊;

貧寒者,加一冊,准加一級官職。

以後再求照此遞加。

(例如:九品官職,上富照前數加五冊,

即再印送六十五冊,增賜八品。

再印送七十冊,錫七品。

中富、下富、貧寒者,准此例推)

若本有官職,久未遷,而欲求升者:

上富能印送《金科》六十冊、

中富四十冊、下富二十五冊;

貧寒者,九冊,准加一級官職。以後再求,均同此例。

 三品以上官職,不准具求。

遇有此等叩求,准照具詞日,登名蒲田,

候查實其人素行端正廉潔,

及有乖倫常、一切淫殺惡行否?

無是等行,而有美德,候印送後,即准例施行。

若無美德,而多惡行,雖印送,亦不准。

而或前有惡行,自叩求印送《金科》之後,

頓改前非,廣行新德,查實無異,照例施行。

有從前多行惡孽,一旦知錯,頓行改轍,

但憂前罪積深,求贖無門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十五冊;

中富十冊;下富五冊;

貧寒者一冊,准消前罪一貫。

以後照科,遇有叩求,准照具詞日,

登名蒲田,候印送已行,即准照例,具消前罪。

 謹按:罪滿百者,曰格;十二格,曰貫。

有素善之人,牽染時疫病苦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五冊;中富三冊;

下富一冊,貧寒者規範篇三本,即准遣神捍免。

若平時多惡行,不走正道之人:

上富必能印送《金科》三十冊;

中富二十冊;下富八冊;貧寒者二冊,乃准注免,

仍以前贖罪例論。遇有這樣叩求,如陽數未盡者,

 

准照具詞日,即將見患減免。

候印送已行,即准免除。

其陽數已盡者,準將印送功德,改為超度,

此例凡父母、兄弟、妻子、朋友,各准減半。

今生行止多牽,實為前劫冤累。

有能反思,欲行超解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三冊;中富二冊;

下富一冊;貧寒者規範篇六本,准消一世。

乃以印送行後,方准照例施行。

有命犯官符,牽訟不休者:

大事: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四十冊;

中富二十五冊;下富十二冊;貧寒者四冊,准免。

中事:一富印送《金科》三十冊;

中富十六冊;下富八冊;貧寒者三冊,准免。

小事: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二十冊;

中富十冊;下富五冊;貧寒者二冊,准免。

 若大事化為中事,中事化為小事。

大化中: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十九冊;

中富九冊;下富四冊;貧寒者一冊。

中化小:上富印送十冊;中富六冊;

下富三冊;貧寒者一冊,准遣神暗中調解,如願遂求。

均以印送行後,方准照例施行。

 有身遭刑獄,欲脫無門者:

大刑:(斬殺之類)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六百冊;

中富四百冊;下富二百冊;貧寒者二十五冊,准免。

次刑:(坐牢入獄之類)

上富三百冊;中富一百五十冊;

下富八十冊;貧寒者十九冊,准免。

下刑:(戒傷押罰之類)上富,二百五十冊;

中富,一百三十冊;下富,六十冊;

貧寒者,十冊,准免。

 若欲求減刑者:

大刑,減一等: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二百四十冊;

中富,一百六十冊;下富,八十冊;貧寒者,二十冊。

中刑,減一等: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一百八十冊;

中富,一百二十冊;下富,六十冊;貧寒者,十五冊。

次刑,減一等: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一百二十冊;

中富,八十冊;下富,四十冊;貧寒者,十冊。

若求減二等以上者,照此遞推,候印送已行,

按印送多少,如願遂求。

凡為兒女擇配,未能得人,

或男女長大,乏人媒合者,

准定: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十五冊;

中富,十冊;下富,五冊;

貧寒者,一冊,准賜“伉儷”。

均照具詞日,登名蒲田。

候印送已行,准遣“司婚神”撥緣,如願遂求。

此項新訂恩例,若有未及周知,

仍照舊恩例所定冊數印送者,准與新恩例相較,

餘數注存,候查實其人命中所缺何事,

援照各條,量為賜賞。

凡遇一切苦難,命在旦夕,

許印刷《金科》懇求減免。

例在可免者,准于進詞時,

即飭捍衛,脫離苦難,救全生命,

不得仍執刷行例處,明救急也。

凡許願印送《金科》二冊以上者,

可以書價半數,印送《輪科輯要》,

二者並行,感應更快,其仰體遵行,勿忽!

解釋:謹按千二百串,謂之貫。貫,為下富;

十貫,為中富;百貫,為上富;不及貫者,為貧。

此准例也但各人境遇互殊,

有未可以財帛數目定等差者。

食之者眾,則雖富而貧用之看少,則雖貧猶富,

其中沒有變通之理。自居何等?

當內審良知,外合神明,固不必稍涉勉強,

亦不可取巧而自誤。

 

這是:天條、天律、金科,輪科,玉律的內容,世人罕知。

還有其他內容,以後會慢慢地發到網上,

修道者不知此金科輪科內容,難以成道。

 

二科恩例照例如下

玉准寬定刷送《金科輯要》恩例辦條:

有純孝之子,憂親不長壽,祈禱無門的,

准定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六冊、

中富三冊、

下富二冊,

貧寒者《金科輯要》規範篇二本,准增一齡。

其有憂己、憂兄弟、憂妻子、憂朋友、不長壽的,

准定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八冊、

中富五冊、

下富三冊,

貧寒者規範篇四本,准增一齡。

八旬以外,不准具求。

遇有具詞,准照具詞日,即登薄田籍,

候印刷已行,准按印送多少,如願遂求,注登壽籍。

(僅按一冊,即一部,下同)

有純孝子孫,追慮已沒祖父母,魂沉苦海,想求超度無門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三冊、

中富二冊、

下富規範篇十二本,

貧寒者二本,准超一代逍遙。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七冊、

中富四冊、

下富一冊,

貧寒者規範篇三本,准再生中土(中國)。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十一冊、

中富六冊、

下富二冊,

貧寒者規範篇四本,准登神道。

為伯叔、外親、尊長,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二冊、

中富一冊、

下富規範篇六本,

貧寒者一本,准一代逍遙。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五冊、

中富,二冊、

下富,規範篇十二冊,

貧寒者,二本,准再生中土。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八冊,

中富四冊,下富一冊,

貧寒者,規範篇三本,准登神道。

有與兄弟妻子,及外姻同輩,與夫朋友等類,

上富照《超度本支尊長例》,各加一冊,

中富加印規範篇十五本,

下富加六本,

貧寒者加一本。

但印送之書上必須印有亡者的姓名

(刻有某某敬送字樣),

遇此等具求,准照具詞日,即行標名,赦冊,

候印送已行,即准其照例施行。

(僅按印送幾本,系指規範篇而言,以下皆同)

有艱於嗣息者,無論已經生育,預行懇求,

及未經生育,叩求恩息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十九冊;

十三冊;

冊;

貧寒者 冊。

准照具詞之日,無嗣者,准其即填標蒲田。

已生者,同論。

候其印送已行,

無嗣者,即填入《嗣籍》。

已生者,即准其填入《壽籍》。

凡有修德敦品,好學純儒,半生辛苦,

上有祖宗之餘殃,或扼風水地土,未得一伸,

而想求伸者: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二十五冊;

貧寒者,能印送《金科》九冊;准賜九品官職。

後又印送《金科》:

上富,每加五冊;

中富,每加三冊;

下富,每加一冊;

貧寒者,加一冊,准加一級官職。

以後再求照此遞加。

(例如:九品官職,上富照前數加五冊,

即再印送六十五冊,增賜八品。再印送七十冊,錫七品。

中富、下富、貧寒者,准此例推)

若本有官職,久未遷,而欲求升者:

上富能印送《金科》六十冊、

中富四十冊、下富二十五冊;

貧寒者,九冊,准加一級官職。

以後再求,均同此例。

 三品以上官職,不准具求。

遇有此等叩求,准照具詞日,登名蒲田,

候查實其人素行端正廉潔,

及有乖倫常、一切淫殺惡行否?

無是等行,而有美德,候印送後,即准例施行。

若無美德,而多惡行,雖印送,亦不准。

而或前有惡行,自叩求印送《金科》之後,

頓改前非,廣行新德,查實無異,照例施行。

:從前多行惡孽,一旦知錯,頓行改轍,

但憂前罪積深,求贖無門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十五冊;

中富十冊;下富五冊;

貧寒者一冊,准消前罪一貫。

以後照科,遇有叩求,准照具詞日,

登名蒲田,候印送已行,即准照例,具消前罪。

 謹按:

罪滿百者,曰格;

十二格者,曰貫。

有素善之人,牽染時疫病苦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五冊;

中富三冊;

下富一冊,

貧寒者規範篇三本,即准遣神捍免。

若平時多惡行,不走正道之人:

上富必能印送《金科》三十冊;

中富二十冊;

下富八冊;貧寒者二冊,乃准注免,

仍以前贖罪例論。

 

 

遇有這樣叩求,如陽數未盡者,

准照具詞日,即將見患減免。

候印送已行,即准免除。

其陽數已盡者,準將印送功德,改為超度,

此例凡父母、兄弟、妻子、朋友,各准減半。

今生行止多牽,實為前劫冤累。

有能反思,欲行超解者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三冊;

中富二冊;

下富一冊;

貧寒者規範篇六本,准消一世。

乃以印送行後,方准照例施行。

有命犯官符,牽訟不休者:

大事: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四十冊;

中富二十五冊;

下富十二冊;貧寒者四冊,准免。

中事:一富印送《金科》三十冊;

中富十六冊;下富八冊;

貧寒者三冊,准免。

小事:上富印送《金科》二十冊;

中富十冊;

下富五冊;

貧寒者二冊,准免。

 若大事化為中事,中事化為小事。

大化中: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十九冊;

中富九冊;

下富四冊;

貧寒者一冊。

中化小:

上富印送十冊;

中富六冊;

下富三冊;

貧寒者一冊,

准遣神暗中調解,如願遂求。

均以印送行後,方准照例施行。

 有身遭刑獄,欲脫無門者:

大刑:(斬殺之類)

上富印送《金科》六百冊;

中富四百冊;下富二百冊;

貧寒者二十五冊,准免。

次刑:(坐牢入獄之類)

上富三百冊;

中富一百五十冊;

下富八十冊;

貧寒者十九冊,准免。

下刑:(戒傷押罰之類)

上富,二百五十冊;

中富,一百三十冊;

下富,六十冊;

貧寒者,十冊,准免。

 若欲求減刑者:

大刑,減一等: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二百四十冊;

中富,一百六十冊;

下富,八十冊;

貧寒者,二十冊。

中刑,減一等: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一百八十冊;

中富,一百二十冊;

下富,六十冊;

貧寒者,十五冊。

次刑,減一等:

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一百二十冊;

中富,八十冊;

下富,四十冊;

貧寒者,十冊。

若求減二等以上者,照此遞推,候印送已行,

按印送多少,如願遂求。

凡為兒女擇配,未能得人,

或男女長大,乏人媒合者,

准定:上富,印送《金科》十五冊;

中富,十冊;

下富,五冊;

貧寒者,一冊,准賜“伉儷”。

均照具詞日,登名蒲田。

候印送已行,准遣“司婚神”撥緣,如願遂求。

此項新訂恩例,若有未及周知,

仍照舊恩例所定冊數印送者,准與新恩例相較,

餘數注存,候查實其人命中所缺何事,

援照各條,量為賜賞。

凡遇一切苦難,命在旦夕,

許印刷《金科》懇求減免。

例在可免者,准于進詞時,

即飭捍衛,脫離苦難,救全生命,

不得仍執刷行例處,明救急也。

凡許願印送《金科》二冊以上者,

可以書價半數,印送《輪科輯要》,

二者並行,感應更快,其仰體遵行,勿忽!

解釋:

謹按,千二百串,謂之貫。

貫,為下富;

十貫,為中富;

百貫,為上富;

不及貫者,為貧。

此准例也但各人境遇互殊,

有未可以財帛數目定等差者。

食之者眾,則雖富而貧用之看少,則雖貧猶富,

其中沒有變通之理。自居何等?

當內審良知,外合神明,固不必稍涉勉強,

亦不可取巧而自誤。

 

印送《輪科》賞例

玉准寬定《輪科輯要》賞例新條(捐資計功表附後)

一些書,原定賞例,限制極嚴。

見當未劫普度之時,給予從寬更定,以廣教化。

凡有傾心樂助,及他求許願者,準將錢記功:

 上富及中富者,准銀圓一圓,五十功;

 下富,准銀圓一圓,七十五功;

 貧苦下途願助無力者,准銀圓一圓,一百五十功。

若被人串捐,不是真心自願的,

應查其人平時向善與否?

如平時向善,姑念情雖勉強,天良未昧,

猶有向善之機,按功減三分之一論。

凡出力幫辦,不稍違誤,計日算功,每日七功。

若貧人功課,每日十功。不是真心者,按前條論之。

凡人子為親求壽者:

上富立功八百,

中富立功五百,

下富立功一百,

貧寒者立功五十,准增齡一齡。

平時純孝者,其倍論。

若平時孝德稍差者,

具求後,竭誠盡孝,並勸人孝的,其功加半論。

若未能勸人孝者,立功須加三分之一,准增齡一齡。

 八旬以外,不准再求。

凡子孫欲求超度先代宗親者:

上富,立功五百;

中富,立功四百;

下富,立功二百;

貧寒者,立功五十,准超一代逍遙。

若求再生中土:

上富加五百功,(即1000功);

中富加三百功(700功);

下富,加五十功(250功);

貧寒者,加二十功(70功)。

若求登神道者:

上富,遞加六百功(即1600功);

中富,加三百功(1000功);

下富,加一百五十功(400功);

貧寒者,;加二十功(即90功)。

為叔伯外親尊長求超度的,立功准減三分之一。

(若本支子孫超度先代,取巧用旁支姓名,

希圖省功的,將其人及所有一生之功,分與所超度者)。

若其人無功,減壽半年。

但捐資須用亡者姓名。

不知亡者姓名的,可用代辦人姓名。

但須摘書事由,如:某人捐資若干,超度某親眷,

並注明所超度者,系某人之妻、某人之母等。

其有為兄弟子侄、外親同輩,與夫朋友等類,

求超度者,立功應加十分之一。

凡自己及父母兄弟,有疾病、官私、禍難者,

懇求減免,例在可免。

若是,

大事,准定:立功五十;

中事,立功三十;

小事,立功十五,准暗地消解。

最富者,

大事百功;

中事七十;

小事五十功,准其消解。

若不真心真性,

必後見效方行者,立功照加五倍。

否則,註銷。

凡憂妻子及侄兒乏嗣者,量力助金,准賜後嗣。

若不遵行善道,改悔前非者,

以代求人最上功德代之,須千功方可。

雖不改前非,若有一時善念,

以代求人最上七百功德代之。

凡父母兄弟妻子不和,

及與鄰族鄉黨不和睦,准按金解釋。

若先行求准,有耽誤的,後縱立功,減功十分之八。

若出於無心者,減功三分之一。

若始終不辦者,將所請註銷。

凡素行善舉,而家計冷落,或子媳橫逆、

或子孫困頓,都因前愆糾纏,

准:量力捐金,即行解救。若所出之錢,

來自不淨,而其人素有善念行為,

尚正者,所捐金,減十分之三議功。

或錢即非分內,複乏善心善行,減五分之四議功。

若再取非分之財,以充數者,不准不收。

凡素行善舉,偶遇冤屈事務,也是前愆牽累,

准:按金消解。若不悔悟,而素為善出於真心者,

所捐金按五分之二議功。若善心不真者,不准不收。

凡已入道,欲求進功,步步向上者,

准量力捐金,調撥靈性,視財力厚薄,出資多少,

暗中分等授練。

無力者, 能勸人信從捐助,照十分之二論功。

凡捐資印送《輪科輯要》立功許願者,可以其半數。

印送《金科輯要》, 《天律》與《陰律》並行,

功德圓滿,感應很快。

 以上所議章程,均奉 玉旨准定。

令下界各省、府、縣、城隍、社令、司命,一體遵行。

凡在司事之神,若有違誤,一干究治,

永作幽冥之鬼,不能再入仙班。

如在事人等,有偽造假冒,

徒思肥家利己,不欲勸化世人的,

也即粉骨碎屍,不能再轉人身。

特為傳佈,凡爾有知,各宜懍遵。

 

中上富,銀元一元, 計:五十功;

下富者,銀元六角六分,計:五十功;

貧寒者,銀元三角四分,計:五十功。

 

附:

 印送《金科、輪科》規範篇呈詞格式。

(此謂不諳體例者而設,能文之士,自撰尤佳)

 為父母求壽文

 歲在­_______日,中國________縣,

居住___________,弟子(下民)_________

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叩禱於 

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伏以 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_________

生父(母)______,年逾____歲,

精力漸減,劬勞未報,修短難知,

五夜思維,寸衷欲裂。

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

《金科輯要》__________冊,

《輪科輯要》__________,

 規範篇_______________冊,

 捐資_____元,立功______

為父母求壽,稍答深恩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賜生父(母)_________,以登壽考。

弟子(下民)______,不孝前愆,

伏叩禱伏冀,准鑒施行。

 

超度先父(母)文

(祖先同)

 

歲在_________日,

中國______縣,居住__________

弟子(下民)__________

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伏以 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_________

先父(母)__________,歿逾__________載,

念切寸衷。履霜露而愴懷,痛幽明之永隔。

明燈有耀,何時照徹泉台?

苦海無力,誰能引至彼岸?魂歸何所?心憂傷之。

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始知 帝德無私。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

《金科輯要》___________冊,

《輪科輯要》___________冊,

  _____________冊。

捐資______元,立功_______

為先父(母)____祈求冥福,消止前愆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俾得超度,不受輪回。

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行。

 

求嗣文

 

歲在__________日,

中國________縣,居住____________

弟子(下民)______,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伏以 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_,自修不力,缺憾尤多。

歎馬齒之徒增,悵幼雛其莫育。

宗世之守,誰為以續之人?

孤獨堪虞,實鮮室家之樂。

耿耿不能入眠,是用隱憂。

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

《金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《輪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  __________冊,

捐資 ____元,立功__

謹為弟子(下民)_______________求嗣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俾得繼承,先德綿延,勿替於萬年。

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行。

 

求贖罪文

 

歲在_________日,

中國______縣,居住___________

弟子(下民)_________,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 

伏以 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

幼迷自性,長縱貪癡,而正道還未曾聽,

幾墜茫茫業海,感明師之指示,

願出擾擾塵環,發誓悔過至將來,

自覺迷途還未遠,十目十手,

恍指摘之交加,一行一言,

懍彰癉之有赫,愆尤從集,局脊難安。

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 

 《金科輯要》____冊,《輪科輯要》______冊,

 規範篇 _________冊,捐資 ___________元,

立功_____________

謹為弟子(下民)________贖罪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寬其既往,給予自新,

庶幾宿障全消,似疾風之掃葉,

從此靈光獨耀,猶撥雲而見天。

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行。

 

 

求功名文

 

歲在_________日,

中國______縣,居住_________

弟子(下民)__________,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 伏以

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

勤修罔懈,積學有年,

求仕進而未由,歎命途之多舛,

輇材擯斥,長含下第之羞,吐氣激昂,

空負淩雲之志,雖固窮有訓,

甯忘儒者之常,而沒世無聞,

究為君子所疾。

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

 《金科輯要》____冊,

 《輪科輯要》______冊,

規範篇 ____冊。

捐資 元,立功____

謹為弟子(下民)________求嗣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俾免數奇之李廣,獲邀神助於馬當。

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行。

 

 

求病癒文

 

歲在_________日,

中國______縣,居住___________

弟子(下民)__________,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 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 伏以 

 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  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 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 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

 體素虛弱,時欠健康,以修省之,

 或疏致災之難免,醫求蓄艾,

 三年徒費工夫,憂抱采薪,

 終歲益形憔悴,膏肓莫療,焦灼殊深。

 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 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 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

 《金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 《輪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 規範篇 __________,

 捐資 ___ 元,立功 ___

 謹為弟子(下民)_________祈求卻病。

 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 俾克元複,永保康寧。

 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行。

 

求消前世冤累文

 

歲在_______日,

中國______縣,居住______________

弟子(下民)__________,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 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 伏以

 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  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 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 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___

 宿孽未除,塵緣紛擾,

 既夢想之顛倒更從集夫愆尤,世故難忘,

 無非人與人相接,識神用事,

 輒令物而吾惛,到處不諧,莫知所自。

 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 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 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

《金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《輪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  ______________,

 捐資______元,立功________

 謹為弟子(下民)______求消前生冤累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俾克障礙,獲至嘉祥。

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行。

 

求免訟事株連文

 

歲在_________日,中國______縣,

居住______________

弟子(下民)_________,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 伏以

 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為 

 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

守身如玉,畫地為牢。

忽訟獄之繁興,懼莠良之莫辨。

瓜田李下,未逞先慮而避嫌;

雀角鼠牙,竟以無辜而被累。

堂廉遠隔,呼籲不聞。

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

《金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《輪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  ______________,

 捐資______元,立功______

 謹為弟子(下民)______,求免訟事株連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俾得過錯災肆赦,慶獲安全。

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

 求減免刑獄文

 

歲在_________日,中國______縣,

居住_____________

弟子(下民)__________,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 伏以

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,孽由己作,罪無可逃。

有幹三尺之條,空悔一朝之忿。

案書已定,固知鐵案之難翻,

審訊官吏是何人,誰泣獄囚而加閔。

囹圄終閉,解脫無門。

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

《金科輯要》______________冊,

《輪科輯要》______________冊,

__________________,

捐資________元,立功________

謹為弟子(下民)______,祈求減免刑獄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使得默邀呵護,網漏吞舟,

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行。

 

 求免一切苦難文

 

歲在_______日,中國________縣,

居住___________,弟子(下民)________

謹以香燭果品之儀,

叩禱於 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奏善灶王府君宮下

 伏以

命承北斗 位鎮東廚,

天上奏事之神,作人間司命之主。

無微不照,有感即通。

竊惟弟子(下民)_______,沉淪下界,解脫無門,

苦厄運之迭侵,勉淨修而知敬,五福六極,

歎天堂地獄這懸殊,百孔千瘡,

悉孽障冤河之所在,不堪消受莫或蠲除。

伏讀 玉定印送《金輪二科輯要》恩例,

始知 帝德無邊,回天有路。

是以虔發願心,遵例印送:

《金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《輪科輯要》____________冊,

  ______________,

 捐資______元,立功______

謹為弟子(下民)______,求免一切苦難。

惟冀 尊神鑒此愚衷,據情啟奏,

使得安居無恙,幸福日增。

曷勝叩禱,伏乞准鑒施行。

 

 

天宮玉笈 地府寶藏 

 頒給人間 暗室之光

 家藏一部 諸災不降 

 預約佳期 幸勿虛曠

 

 

《輪科》一書,

由 呂帝請頒,以繼《金科》之後,

自清代同治三年甲子起,

以至光緒十年甲申為止,

閱二十一年而始成完璧,共計:二十七卷。

既命天仙為之摘要,又委託地神廣為傳述。

匯輯孝弟、忠信、禮義、廉恥為綱目,

檢容子臣、弟友、賢聖、忠節案證。

 

蓋《金科》系補《陽律》所不及,

而《輪科》尤為盡《金科》之末務。

此乃並傳不朽,

抑亦天上、人間、地下之唯一樞機也。

綜上所述,兩科之得,頒行人間,

不但為吾人窮天壤間樞機之真相,

尤為 上帝特開生面之恩例。

乃者,世風之薄,亙古所未;

人心之險,莫今為甚。

棄五倫於不顧,鄙八德為迷信。

喪心病狂,暗無天日。

雖空前災劫,多年疊降,

而狡獪成性,尚雲物理使然;

迷見若錮,不可深為悲憫,

送來《洞冥》一書,雖已風行各處,

詳細記載地獄、天堂的刑賞。

言言聲色俱厲,處處震心驚目。

固已超諸其他懲惡勸善諸書之上。

然而也不過在此世之中,未示懲戒,

而欲追本究源,竊極六道由來之真相,

非參閱《金輪兩科》不為功。

且《洞冥》一書,

尤為與《兩科》事出一轍,首尾相應,

然而此天宮、地府秘藏於玉笈之至寶,

尤為吾人有緣者之得窺全貌為幸事。

此書初刊於北方,緣料艱價貴,

購者病之,以故未能普及。

敝局有鑑於此,特不惜鉅資,活版排印,

悉心校對,庸辭勞苦,

務使湊成完善,價廉而物美。

《金輪兩科》在當世不但為懲勸之先鋒,

且備置此書者,尤蒙諸神呵護之大幸。

 

九美德

忠以盡職責 孝以奉尊親 廉以養儉德 

節以保貞操 義以制事宜 信以立交道

仁以待人物 惠以服群眾 禮以盡謙恭

 

罰劫種類

兵劫:指的是世亂兵戈相殺。

凡槍刀劍等器物所傷而死者都是。

現在被槍斃的、被炸死的,都是兵劫。

火劫:指的是錢財、家園、物品、人等,

被火燒了、被燒傷、燒死,都為火劫。

罰罪,有輕重之分別。

輕的,燒物的數量少,人傷的輕,或人死的少。

重的,則罰罪重。

水劫:指的是被水溺死。

 凡在海洋、湖河、灣塘、井池等地方溺死的,皆是水劫。

疫劫:指疫邪之毒傷人,或突然得怪病,

而不出三、五、七、九日就死的,皆是疫劫,

多指烈性傳染病。

疫磨劫:

 指得怪病而不死的,受病的折磨。病者受百般的痛苦。

疫退劫:

 指病磨繞身,而耗費家中錢財的,為疫退劫。

疾磨劫:

 指鬼疾、病眠、走瘤等,久病而不去者,

 使人痛苦難受的皆是。如:白內障等。

疾退劫:

 指疾病繞身,耗費錢財,使家庭衰退。

急疾劫:

 指得病不等一日而死的。

產劫:

 指胎產而死的,或產後幾月後而死的。

毒劫:

 指誤食食物而死的,誤食魚蝦蔬菜等,都為毒劫。

縊劫:

 指被繩索縊死的。如:上吊的,即為縊劫。

血劫:

 指吐血、大小便出血、疽癰,

 而至出血或出血而死的,都為為血劫。

斬宗劫:

 指所有子孫,所死的,為斬宗。

斬支劫:

 指子孫中的一個分支,而死的,為斬支。

支滅劫:

 指滅除本支所脈生的,兄弟妻子。

族滅劫:指滅除上三代之墓。

下滅孫子、曾孫、旁誅等,都為族滅。

雷震劫:

 指被雷擊列,而魂魄並散的,

 死後三年,骨骸化為灰盡,此為雷震劫。

 

 

金科一書,乃 文帝為民,一再懇請於上帝,

 而得頒行於人間。此書于清代咸豐六年, 

文帝,降筆於湖南,澧陵縣,擂鼓橋,誠盡林,

閱三年,而始得告成。

 

 

金科一書,共計:三十六卷。

分為:誅、宥、賞,三門。

以孝弟、忠信、禮義、廉恥為大綱,

彰善癉惡,無所不包,

 洵屬補《陽律》所不及,天網之難漏,

故人世喻物之美者,

而贊它為金科玉律,盡是義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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